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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违规占用农田建房 着力打造群众幸福家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7 16:16:51 点击数:

 

市政协调研组
 
近平总书记指出,“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加强农田保护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前提。但目前农村乱占农田违规建房的现象层出不穷,在宅基地调换和土地流转不畅的情况下,农民建房随意选址行为普遍存在。有的未批先建,不申请、不报批不办任何手续,偷建、抢建、突击建有的少批多建,多占超建。违规建房致使大量农田被蚕食侵占,违了国家土地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剧了耕地、农田的流失据统计,我市2015年违法用地立案299宗,其中涉及占用农田建房161宗;2016年违法用地立案495宗,其中涉及占用农田建房150宗;2017年违法用地立案246宗,其中涉及占用农田建房196宗
主要原因有六个方面:一是村庄建设规划滞后。297个行政村,仅棋梓镇水府村、壶天镇南岳坪村、月山镇龙冲村、龙洞镇楠香村、建时村等5个行政村编制了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由于绝大多数村庄没有编制建设规划,致使农民建房无章可循,随心所欲。二是管理失位缺位越位。《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责任管理主体都有明确规定,但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均没有将村庄规划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组织实施,政府制定颁发的相关政策文件,没有贯彻执行,存在管理失位。乡镇基层管理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紧缺,监管力不从心,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致使管理难以到位。部分村干部越位擅自将农用地出租、转让用于非农建设,造成农村用地管理秩序进一步紊乱。三是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受国家耕地保护政策限制,省政府下达我市农民建房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严重不足,每年仅5公顷左右。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受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制约较大,农民建房需求与土地供应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农民对建房是否要规划、设计、报建、验收等规定,均缺乏足够的认识。目前,很大部分村民还存在着土地“谁耕种、谁所有”的观念,认为土地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建都行。五是建房审批流程复杂。目前农民建房审批流程复杂、牵涉部门众多、审批手续繁琐,从申请审批至审批结束,最快也需半年,甚至更长时间,严重影响了农民依法报批的积极性。六是控违拆违措施不力。部分乡镇国土执法巡查仍停留在以前仅依靠国土中心所巡查的阶段,没有按要求组建控违拆违联合队伍。对违规占用农田建房行为仅仅是出具停工通知书,再等法院起诉流程结束,届时违法建筑已建设完工,如再进行拆除,农民将损失巨大,往往导致强烈抵触、暴力抗拆甚至群体性骚乱事件发生。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编制规划,规范村庄建设。村庄规划是确保农村有序建房的依据和基础。要根据各个村庄规模大小、基础条件、地理位置等不同情况,以行政村为主体分类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力争5年内分期、分批次实现所有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队伍。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规格领导机构,指导、部署、协调、督查农民建房管理各项工作,实行乡镇属地管理原则,配备村级专职国土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市、乡、村三级监管巡查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组织各乡镇、村组进一步加大对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加强对拆违控违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依法用地政策家喻户晓。 四、简化审批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尽快研究制定简化的农民建房审批手续、违规建房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意见,出台相关政策赋予村级组织统一调配宅基地的权力,着力解决人地矛盾突出地域和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建房难的问题。
五、严格考核奖惩,落实主体责任。首先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农民违规建房管理纳入与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同等重要的位置,将违法者个人信息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加重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其次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制止不力的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人,要坚决对其渎职、失职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六、创新管理体制,破解建房难题。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建房政策激励和利益导向机制,着力解决“房在哪里建、地从哪里来、人往哪里走”等关键难题,促使全市农民统一规划建房,采取政府主导、以奖代补,因地制宜推进村容村貌整治,配套水、电、路等美化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出群众满意的幸福家园。